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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 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