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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 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 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