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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新材(3007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 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 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一)属于核 ...
华信新材(30071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 称《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其控股各分子公司 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 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 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 程序和规则。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理有效, 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 度应当 ...
华信新材(3007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江苏华信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 公众公布信息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
华信新材(3007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 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八条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 ...
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
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并召集战 略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 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
华信新材(3007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 任。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 他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 ...
华信新材(3007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成员是 3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联络、会 ...
华信新材(3007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21 09:01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 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 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 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 责任。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五条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 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 ...
华信新材(3007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1 09:01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总体要求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