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成员是 3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联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