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新材(300717)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江苏华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六条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 1、公司只对以下企业提供担保: (1)控股子公司; 1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 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