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信新材(3007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