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律字[2025]第 0040 号 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