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600395) - 盘江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