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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001222)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