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 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但下列情形除外: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牌照 的主体;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