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经理人员 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