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 润分配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可以从税 1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四)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