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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UI CHUANG DA TECHNOLOGY CO.(3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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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30 10:20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6-006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 | |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 | 1,290 | ~ | 1,930 | 10,074.81 | | 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下降 | 87.20% | ~ | 80.8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 | | 810 | ~ | 1,200 | 9, ...
汇创达(30090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6-01-30 10: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保荐人"或"浙商证券") 接受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诚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6-01-30 10:20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 义相同。在本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第二轮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2 | 问题二 22 | | --- | | 问题三 25 | | 其他问题 32 |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4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30 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 函〔2026〕02000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 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 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6-01-30 10:20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1A00065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 020004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收悉。对第二轮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 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深圳 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 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 义相同。在本专项说明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 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较前次募投 ...
汇创达(30090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6-01-30 10:20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康达股发字[2025]第 0085-2 号 二○二六年一月 | 《第二轮审核函》问题 | 2 | 4 | | --- | --- | --- | | 《第二轮审核函》问题 | 3 | 5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
汇创达(30090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6-01-30 10: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3-1-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浙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
汇创达(300909)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
2026-01-30 10:20
股票简称:汇创达 股票代码:300909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 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一月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6-01-26 08:06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6-01-23 08:22
| | 是否为控股 | 本次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或第一 | 押股份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如是, | 为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质权人 | 质押用 | | 股东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数量 | 比例 | 比例 | 注明限 | 充质 | 始日 | 期日 | | 途 | | | 一致行动人 | (万股) | | | 售类型) | 押 | | | | | | | | | | | | | 2026 | 至办理 | 上海银行 | | | 李明 | 是 | 500 | 9.56% | 2.89% | 是,高管 | 否 | 年 1 月 | 解除质 | 股份有限 | 个人资 | | | | | | | 锁定股 | | 22 日 | 押登记 | 公司深圳 | 金需求 | | | | | | | | | | 为止 | 分行 | |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市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