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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HUI CHUANG DA TECHNOLOGY CO.(3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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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2-16 10:08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6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 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 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1-1 | 问题一 3 | | --- | | 问题二 143 | | 其他问题 226 | 问题一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2760.88 万元、135607.11 万元、147359.51 万元和 69673.2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12468.72 万元、7739.69 万元、9656.99 万元和 3064.96 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 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21.56%;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
汇创达(30090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12-16 10:08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康达股发字[2025]第 0085-1 号 二○二五年十二月 3-1 | 释 | 义 | 3 | | --- | --- | --- | | 第一部分 | | 审核函回复 7 | | 《审核函》问题 | | 1 7 | | 《审核函》问题 | | 2 52 | | 第二部分 | | 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补充核查 74 | |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16 10:08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99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 内容,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 相应的补充和修改,同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5 年前三季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 件。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5〕02006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就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汇创达(300909) -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5-12-16 10:08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关于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441A02439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深圳市汇创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相关资 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 ...
汇创达(300909)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12-16 10:08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3]000470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 报告编码:京22NU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目 求 | 页 次 | | --- | --- | | 审计报告 1 | 1-7 | | 已审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8 | | 母公司利润表 | 9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85 | 6-1-2 大英会計師事法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
汇创达(30090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5-12-16 10: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保荐人"或"浙商证券") 接受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 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
汇创达(30090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5-12-16 10:0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浙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 ...
汇创达(300909)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2-16 10:08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 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股票简称:汇创达 股票代码:300909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
汇创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2 13:45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2日晚间,汇创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汇创达(3009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2 11:33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 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 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指由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