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汇创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有,下同)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