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 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