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30007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当升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 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 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 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每一投票表决权可以为"同 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