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审 计委员会履职行为,推动提高履职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