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00297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分期 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 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 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避免同业 竞争,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