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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JYKJJYKJ(SZ:300242)2025-07-22 10:46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该 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