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四条 股东会在对选举董事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 事候选人,并标注其使用的表决票数。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若选票上该股东使用 的表决票总数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表决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反之为有效选票。 股东会主持人应在会上向出席会议股东明确说明以上注意事项,以确保股东正 确行使股票权利。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