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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BXLQBXLQ(SZ:002307)2025-07-22 13:1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北新路桥")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北新路桥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5〕340 号)等文件的规定, 对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 年 6 月 23 日)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工作,经友好协商,发行人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并变更签字会计师。 本次变更前,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