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北新路桥")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5〕340 号)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 年 6 月 23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 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工作,经友好协商,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并变更签字会计师。 本次变更前,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炜、周超;本次变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