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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 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信 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 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公司(以下简 称"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 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子公 司进行委托理财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风险防范、 谨慎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