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技(000930) -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 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 会)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及相关工作实施自律管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存 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或交易商协会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存续期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 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债务关系终止的其 他情形期间。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 进行变更或更正的,应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或更正后的信息披 露文件。已披露的原文件在信息披露渠道予以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