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000919)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 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需要,根据政府有关 政策文件及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契约化改革要求, 为实现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标准与分配结果协同联动,调动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经理人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 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 理的,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 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施职业经理人改革的经理层成员, 具体包括总裁、副总裁(含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 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裁助理等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性原则,同时兼顾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薪酬总水平既要考虑其承担改革的职业风险,又要统筹考虑 与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 (二)坚持差异化薪酬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基于岗位 的薪酬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岗位价值、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