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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jiangsu leilijiangsu leili(SZ:300660)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