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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2025年7月)
jiangsu leilijiangsu leili(SZ:300660)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 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董事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变更一名独 立董事或者非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此外,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可 以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