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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jiangsu leilijiangsu leili(SZ:300660)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 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二) 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 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三)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被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