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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30066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jiangsu leilijiangsu leili(SZ:300660)2025-07-23 09: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雷利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与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