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 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 户存储管理。上述 IPO 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