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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戴张龙:以全链条积淀助力发展新航向
戴张龙 全链条积淀,筑行业根基 戴张龙从内资企业技术岗位起步,扎实积累技术功底,而后在大型外资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与业务拓展, 由此对行业技术纵深与商业逻辑形成深刻理解。"职业生涯中多方面的历练,让我对行业的商业模式、 运营逻辑和技术根基形成了立体化认知。"他坦言。 在戴张龙看来,气体行业是典型的"三密集"行业——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我亲历了中国 气体行业从起步到高速发展的过程,对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市场开拓、工程建设等全流程环节都颇为 了解。这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持续的技术迭代、充足的资金保障和专业的人才梯队。"戴张龙说。 谈及选择加入金宏气体的契机,戴张龙强调了对企业增长潜力的看重:"纵观国际巨头,无不是从单一 业务起步逐步成长为综合性平台。金宏气体的综合性并非简单叠加,而是'技术+场景+服务'的深度融 合。更关键的是,这种综合性蕴含着强劲的成长性。" 从成长性来看,戴张龙解析了金宏气体电子特气、大宗零售、现场制气三大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大宗 零售网络犹如"毛细血管"深入终端,提供稳定支撑;特种气体服务高潜力领域,提升供气"含金量";现 场制气实现与大客户深度绑定,保障稳定现金流。目前,电子特气已 ...
金宏气体: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9-09 14:11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9日晚间,金宏气体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保障战略规划落地实 施,提升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与业务流程,合理调整人员配置,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及经 营发展实际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营及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宏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重大投资项目的发起人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 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报告。 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负责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 制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第四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事项中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除遵守本制度外, 还需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 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 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和 可持续发展,确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 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和批准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 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 ...
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9-09 12:17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