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688392)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