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0022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公司证券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