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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2025年7月)
APGAPG(SZ:002284)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规范。 第二章控股股东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本条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不论口头或者书面)、其他安 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 为或者事实。 有上述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一)持有公司 50%以上股份的; (二)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三)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 30%以上的表决权或 者可以控制公司 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四)该股东单独或与他人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