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002284)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 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 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 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 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各参股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二)突发事件范围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总则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 (一)治理类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公司资产被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