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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0022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APGAPG(SZ:002284)2025-07-23 10:4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第五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必要时应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的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 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