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关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工作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或 可能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 处置程序: (一)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条规定的要求; 1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 "公司")在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办理保函等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保函等金融服务业务遵循自愿平 等原则,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 审慎进行公司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的有关决策。 第二章 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金融服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 作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服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 公司财务总监任组长,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门、内控部门等相关部门 人员。 对金融服务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