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 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不履行职 务或者未设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 2 次。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