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德医疗(603301) - 振德医疗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优化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 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