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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LUXSHARE-ICTLUXSHARE-ICT(SZ:002475)2025-07-23 11:3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