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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LUXSHARE-ICTLUXSHARE-ICT(SZ:002475)2025-07-23 11:31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和《企业管治守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 交所")、《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立 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