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0024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每个季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提案的拟定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按照如下方式拟定 提案。 (一)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