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3009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 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 管领导审核并交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报送、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