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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3009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GCPCGCPC(SZ:300968)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