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平安电工(00135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3、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各控股、参股公司负责人;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 / 11 湖北平安电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