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920098)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隆新材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9号)同意 注册,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 1,25.00 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4.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150.0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后),扣除发行费用 2,617.82 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含 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