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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600734)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SGSG(SH:600734)2025-07-24 10: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 为,确保公司聘用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的质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 市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批准。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相关信息 的对外披露及向有关部门报备。 — 1 —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要求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