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601399)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化治理水平,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工作规则 第一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