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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龙创园(605016) -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 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部门和单位,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