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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审阅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资料,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激励对象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 ...